STATE
OF
OFFICE OF ELECTIONS
公告
夏威夷州選舉
投票員
什麼是投票員﹖
投票員是一個政黨的代表﹐由投票總公員授權在投票站觀察投票過程。
概略
選舉局為了要提供有效和安全的選舉﹐ 鼓勵大眾作投票員和觀察選區選舉。
怎麼申請﹖
與你選擇的政黨聯絡。 每一個被承認的政黨都有資格選一個投票員在選區或缺席投票站觀察﹐ 但是此政黨應該有候選人代表在該選舉參選。
根據夏威夷已修改法規§11-77﹐ 每個政黨都應該在選舉日前十天的下午4﹕30 遞交投票員名單到選舉總公員或到懸幹事辦公室。
初選選舉截止日期:
9月10日,2008
普選選舉截止日期:
10月24日,2008
有什麼最低要求﹖
根據夏威夷已修改法規§11-77﹐ 政黨黨員可以做投票員﹐ 但是他們要依足下面所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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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威夷州當已登記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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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讀和寫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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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不能當選區公務員的人不能做投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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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夏威夷已修改法規§11-072(3)﹐沒有任何572C所規定下候選人的父母﹐夫妻﹐相互受益人可以在一個候選人競逐的選區內當投票員。任何不被提名的候選人可以有資格在該選區當投票員。
作為投票員﹐
有什麼是要做的﹖
選舉日﹕
缺席選舉站﹕
重要指南
任何人在任何選舉裡面騷擾選區幹事或登記理事會的程序都會被判犯輕罪。[夏威夷已修改法規§19-6]
根據夏威夷已修改法規§710-1010﹐ 阻止政府運作是輕罪。
此公告只供於參考,
不是夏威夷選舉法和候選人截止日期的正當公告文件. 要求條文和截止日期可能會因法律上的改變而改變. 請咨詢夏威夷已修改法規和其他資料做更詳細和准確的要求條文.
選舉局
Phone: 808-453-VOTE (8683)
TTY: 808-453-6150
Internet: www.hawaii.gov/elections
Office of Elections – FSPO402I
Rev. 1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