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E
OF
OFFICE
OF ELECTIONS
資料概覽
缺席投票
什麼是缺席投票?
缺席選票旨為方便選民,任何已登記的選民均可要求缺席選票,方法如下:
1.
親身
2.
郵寄
如何以缺席選票投票?
親身
缺席選票人士的投票地點設於個別政府辦公室,或由政府辦公室按照總選舉主任(Chief Election
Office)規定的規則條款,而指定的其他地點。
缺席選票人士的投票日期:
2008
大選: 2008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
請聯絡所屬市/郡政府辦公室查詢缺席選票的投票地點。
郵寄
缺席投票人士以郵寄方式投票方法如下:
·
致函給選民登記所屬的市/郡政府辦公室。
·
提交缺席選票申請表(Application for Absentee Ballot)。
1. 書面申請需郵寄給市/郡政府辦公室(City/County
Clerk),並附以下文件:
·
選民登記填報的名字
·
選民登記填報的地址
·
出生日期
·
社會保障號碼(Social Security Number)
·
缺席的選舉
a.
初選
b.
大選
c.
初選及大選
·
選票(索取缺席選票的選舉)郵寄地址,如與選民登記所填報的不同。
·
簽署
備註: 如缺席選票申請由他人代辦(如妻子代丈夫申請缺席選票),信件必須附有上述資料,並必須由索取選票的所有人士簽署。
2. 缺席選票申請應郵寄至所屬的市/郡政府辦公室(City/County
Clerk)。申請表可於下列地點索取:
·
市/郡政府辦公室辦公室(City/County Clerk’s Offices )
·
夏威夷州國家圖書館(Hawaii State Libraries)
·
選舉辦事處(Office of
Elections)網頁-下載版本
·
Satellite
City Halls
·
政府部門
·
美國郵政局(U. S. Post Offices)
夏威夷修正法(Hawaii Revised Statutes) §15-4規定:
"...任何缺席選票郵寄申請必須由申請人直接郵寄給政府辦公室。(”Any mailed requests for an absentee ballot
shall be mailed by the person directly to the clerk.")
請於選舉前7至60日前直接提交已填妥之申請表給市/郡政府辦事處(City/County Clerk)。
缺席選表申請/要求於2008年7月22日起接受申請,截止日期如下:
2008大選: 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
附加資料:
·
如選票於你抵達前已郵寄至指定地址,請於“缺席選票申請”(Application for Absentee Voter Ballot)一欄核取“保留至收件人抵達(Hold for Arrival)”。
·
所有缺席選票必須於選舉日投票結束前送交至簽發選票的政府辦公室。
如欲索取更多資料,請聯絡相關的市/郡政府辦公室(City/County Clerk)。
檀香山 可愛島
(City and
電話: 523‑4293 電話: 241‑6350
茂宜島 夏威夷
(
電話: 270-7749 電話: 961‑8277
此資料概覽指在提供資料,並非夏威夷選舉法例及截止日期的法定依據。資格及/或截止日期或會根據法例變更而改變。請參照夏威夷修正法及其他資料以取得更詳細及準確要求。
選舉辦事處(Office of Elections)
802 Lehua
Avenue
電話:
808-453-VOTE(8683)
隣近島嶼免費電話:
1-800-442-VOTE(8683)
文字電話: 808-453-6150
隣近島嶼免費電話: 1-800-345-5915
網址: www.hawaii.gov/elections
選舉辦事處(Office of Elections )- FSVS500J
03/2008修訂